上海吃瓜

[复制链接]
365 |12
#生活吐槽#
斩文 发表于 2025-8-17 14:18:5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#上海新闻
#地铁猥亵案

8月12日晚高峰,上海地铁1号线发生一起猥亵事件:41岁男子姚某对女乘客实施不雅行为,被周围乘客扭送至派出所,次日被行政拘留 。然而事件发酵后,网络突然出现"两人相识并相约炒作"的谣言,称女乘客裤子上的不明液体系"自导自演"。造谣者杨某(男,36岁)为博取关注,在社交平台编造"双方事先约定"等细节,导致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 。警方迅速锁定杨某,其供认"为涨粉故意编造剧情"。这起案件呈现双重荒诞性:色狼在公共场所作案,造谣者在虚拟空间泼脏水,凸显网络时代真相与谣言的博弈。
IMG_20250817_141814_386.jpg
不是每个人都想加班,而是完成未完成的梦
冰河世纪 发表于 2025-8-17 15:00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事情必须要有视频,不然不好处理
netfly 发表于 2025-8-17 15:00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在的人为了钱是什么也干的
卧薪尝胆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4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人必须的去报警重判的
随风飘向何处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5:0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世界是真奇妙,什么人都有
烤红薯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猥亵他人可处5-10日拘留
hljsyz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此案警方处置程序完全合法,所谓"炒作说"纯属造谣者主观臆断,请勿以讹传讹
绝逼会中奖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6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每个转发都可能是雪崩的雪花
月朗风清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6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当场制止犯罪的乘客点赞
hljsyz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月朗风清 发表于 2025-8-17 16:06
为当场制止犯罪的乘客点赞

这种集体制止违法行为的做法值得提倡。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